上海医用缝合针厂有限公司50.8%股权及转让方对标的公司352.25万元债权
项目编号 Q318SH1014823 转让底价 1067.9865(万元)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2018-08-08 信息披露期满日期 2018-09-04
标的所在地区 上海 标的所属行业 医药工业
一、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上海医用缝合针厂有限公司
注册地(地址) 居家桥路565号
法定代表人 杨华平
成立时间 1993-09-11
注册资本 500(万元)
货币类型 人民币
经济类型 集体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规模 小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13230919X
经营范围 医疗器械的生产(详见许可证),从事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职工人数 30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上海医药联社 50.8%
2 黄斌 49.2%
主要财务
指标
(万元)
年度审计
报告
年度 2016 营业收入(万元) 1218.206242
营业利润(万元) 30.113878 净利润(万元) 25.420158
资产总计(万元) 2592.264976 负债总计(万元) 1888.316588
所有者权益(万元) 703.948388 审计机构 上海澳加中辉联合会计师事务所(特殊合伙)
企业财务
报告
报表日期 2018-05-31 营业收入(万元) 947.604116
营业利润(万元) 74.352572 净利润(万元) 70.793437
资产总计(万元) 2959.598580 负债总计(万元) 2118.241156
所有者权益(万元) 841.357424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评估机构 上海立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上海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 2018-06-19
评估基准日 2017-11-30
基准日审计机构 上海澳加中辉联合会计师事务所(特殊合伙)
律师事务所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内部审议情况 股东会决议
项目 账面价值(万元) 评估价值(万元)
流动资产 1333.850000 1564.440000
长期投资 15.000000 85.010000
固定资产 283.750000 671.910000
无形资产 0.000000 230.000000
资产总计 1632.600000 2551.360000
流动负债 1175.950000 1142.430000
负债总计 1175.950000 1142.430000
净资产 456.650000 1408.930000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715.736440
重要信息
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1、本项目老股东不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2、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标的企业其他股东,应在挂牌期间向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递交受让申请,按规定缴纳保证金。若形成竞价,应在竞价专场同等条件下行使优先购买权。未在挂牌期间递交受让申请,未按规定交纳保证金或未在竞价现场同等条件下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受让和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3、本项目挂牌价格为1067.9865万元,其中标的股权挂牌价格为715.7365万元,转让方对标的企业的债权挂牌价格为352.25万元。若产生竞价,成交价格的增值部分为股权价格的溢价。
4、转让方上海医药联社与浙江余姚天平仪器厂(后变更为:黄斌)在2012年12月签订“委托经营协议书”,委托期限为8年,转让后,该协议继续执行。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 应付股东上海医药联社往来款3,522,500.00元(评估值3,522,500.00元),该笔股东往来款作为上海医药联社对标的公司的债权,与股权一同挂牌转让。
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转让产权的提示提醒等内容 (1)根据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协议书、土地租赁合同、和解协议书等资料,被评估单位在2002年与上海华坤企业发展中心签订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协议书后,由于历史原因,未成功办理委估房屋及土地的过户,未取得房地产权证。后同年与上海市浦东新区建设局签订了土地租赁合同,但也未根据租赁合同的条款取得房地产权证。又于2007年3月12日与上海华坤企业发展中心签订《和解协议书》,房屋通过无偿转让的方式变更至被评估单位名下,变更手续完成后,居家桥路565号上的土地、房屋等一切权益归被评估单位所有,但最终仍未完成过户变更取得房地产权证。目前房地产权利人为上海华坤企业发展中心,由企业按照土地租赁合同的租金标准,每年向上海市浦东新区财政局缴纳租金。 根据《上海医用缝合针厂拟企业改制项目资产评估报告》【沪东洲申信评报字(2005)第135号】企业于2005年改制时土地使用权未评估作价,根据上海医药联社《关于上海医用缝合针厂有限公司改制中土地使用权权属的决定》,土地使用权权属归上海医药联社,本次不作评估,仅对房屋建筑物进行评估。 (2)委估资产中部分房屋建筑物经过改扩建后实际面积远大于房地产权证记载的房屋面积,在资产清查过程中,我们依据委托方提供并经我们粗略丈量核实后的现状房屋建筑物数据进行了评估。我们提请报告使用者注意,上述数据不是准确无误的,我们保留按国家法定机构出具的权证所登记的数据修改本报告评估结论的权利。改扩建房屋如下: 序号 证号 建筑物名称 结构 建成年月 实际面积 产证面积 实际层数 产证层数 1 2000-017386-1 办公楼 混合 1986/1/31 1500 315.84 3 2 2 2000-017386-2 仓库 混合 1986/1/31 150 74.28 2 1 (3)企业于2017年对委估厂房进行了装修改造,改造费用共计约156万元,入账在管理费用——修理费科目,至评估基准日尚余42.8万元余款未支付。本次按照建筑物现状进行评估,并扣除未支付的余款。 (4)被评估单位号牌号码为浙BCK835的桑塔纳轿车登记所有人为余姚市天平仪器厂、号牌号码为浙BC7068的别克商务车登记所有人为杨华平,根据被评估单位提供的情况说明,前述车辆均为被评估单位实际出资购置,并实际控制和使用。 (5)被评估单位有短期借款350万元,具体抵押担保及情况如下: 序号:1 银行:上海银行市北分行 发生日期:2017.08.24 到期日:2018.8.23 年利率:6.09% 币种:人民币 帐面值:3,500,000.00 抵押、质押和担保情况:(1)上海医菱医疗器械销售有限公司以广灵四路24号甲601,603-605房产为其进行抵押担保,房地产权证号为沪房地虹字(2001)第000444号,建筑面积合计526.61平方米。(2)杨华平、李芸对其进行保证担保,承担连带责任 结息情况:按月 结息日:20日 (详见评估报告)
其他信息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二、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上海医药联社
注册地(住所) 广灵四路24号甲601室
经济类型 集体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集体企业
持有产(股)权比例 50.8%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50.8%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批准单位名称 上海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对转让标的企业职工是否有继续聘用要求:
具体为: 受让方需同意标的企业继续履行与职工签订的现有劳动合同(详见“上海医用缝合针厂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医药联社实施股权转让工作中涉及现有员工劳动关系处置工作方案”)。
对转让标的企业存续发展方面是否有要求:
产权转让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置是否有要求: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产权标的情况,并在被确认受让资格后3个工作日内,按产权转让公告的约定递交交易保证金人民币320万元到产权交易机构指定银行账户,即为意向受让方在《产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作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标的承诺的确认,成为产权标的的竞买人。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且采用协议转让方式的,该交易保证金转为立约保证金,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采取竞价转让方式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竞买人未被确定为受让方且不存在违规违约情形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全额返还。

2.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递交保证金的,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竞买人应当以不低于挂牌价格的价格受让产权,并按照产权交易机构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格的,则该报价成为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采取网络竞价——一次报价方式,经具有优先购买权的主体在竞价专场对其他竞买人的竞价结果表示行权意见后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按照竞价实施方案的要求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3.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成为竞买人并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竞买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可扣除该买人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转让方同时承诺,如因转让方原因,导致项目无法正常推进或者发生其他违规违约行为时,以对竞买人设定的承诺条件承担同等损害赔偿责任。1、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1)在产权交易机构通知的规定时限内,竞买人未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有效报价的;(2)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5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2、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1)在网络竞价中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文件的;(2)在网络竞价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3)竞买人通过网络竞价方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照产权交易有关规则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3、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4.本次产权交易价款采用一次性支付。受让方应当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产权交易价款全额(含前期已支付的保证金)支付至产权交易机构指定账户。在产权交易凭证出具后的3个工作日内经转让方申请由交易机构将全部价款划转到转让方指定账户。

5.本项目公告期即可进入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股权转让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该等报告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

6.自评估基准日至出具股权交易凭证之日止,标的企业因经营活动产生的盈利或亏损而导致净资产的增加或减少及相关权益由受让方按持股比例承接。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人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人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商业信用和支付能力。
3.本次股权转让不接受联合方式举牌受让和采取隐名委托方式参与举牌。
4.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320(万元)
交纳时间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四、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信息披露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信息披露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信息发布终结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网络竞价-一次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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